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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兩起在建項目違規使用預拌混凝土的情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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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開發區規建局、昆山高新區規建局、花橋經濟開發區規建局、旅游度假區規建局,張浦鎮建設與管理局,各鎮建管所,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混凝土生產廠家:近期,我局在對預拌混凝土的使用情況進行專項跟蹤檢查中,發現有2個在建項目存在使用無商品混凝土資質單位生產的預拌混凝土,情節較為嚴重,現將有關情況和處理意見通報如下:一、基本情況1. 由江蘇一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海通德信機械(昆山)有限公司附屬道路項目,于2014年12月1日澆筑B區南側道路工程C25混凝土時使用了約160立方米無相關資質的砂石碼頭提供的預拌混凝土。2. 由蘇州吳中區振胥建筑裝璜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壯山川電業制品(昆山)有限公司5#、6#廠房,于2014年12月4日澆筑車間室內地坪C30混凝土時使用了約86立方米無相關資質的昆山宏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預拌混凝土。二、處理意見為進一步整頓商品混凝土市場秩序,防止無商品混凝土資質單位提供的預拌混凝土進入我市在建工地,消除工程質量安全隱患,我局于2013年7月17日發布了《關于禁止使用無商品混凝土資質單位生產的預拌混凝土的緊急通知》(昆住建〔2013〕205號),并于2013年度先后4次對已查處的6個在建項目違規使用預拌混凝土涉案施工企業和監理單位進行了全市范圍內的通報。但上述2個項目有關負責人無視法律、法規和行政主管部門管理規定,工程質量意識淡薄,質量安全生產落實不到位,在工程中違規使用預拌混凝土,違規行為性質惡劣,對工程質量安全造成隱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和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作如下處理意見:1. 對江蘇一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蘇州吳中區振胥建筑裝璜工程有限公司作暫停承接業務6個月的處理(自發文之日起)。2. 對江蘇一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劉小華作暫停承接業務3年的處理(自其負責的海通德信機械(昆山)有限公司附屬道路工程竣工之日起);對蘇州吳中區振胥建筑裝璜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許蘇陽作暫停承接業務3年的處理(自其負責的壯山川電業制品(昆山)有限公司5#、6#廠房項目竣工之日起)。3. 責令上述2個項目停工整改,由我局質監站對工程實體進行全方位監督,根據非法混凝土的使用數量和現場部位,并依據質量監督程序結合檢測結果進行相關處理。三、相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工程質量安全工作,堅決打擊違規使用無資質“黑混凝土”行為,現提出如下要求:1. 嚴格規范預拌混凝土使用監督程序。各建筑施工企業質量管理部門應建立本單位在建項目預拌混凝土使用臺賬,在臺賬中詳細記錄預拌混凝土的使用數量、部位、日期、供應單位;各監理單位的現場監理也要建立預拌混凝土使用監督臺賬,對工地現場每一次預拌混凝土的使用都要進行審查,并在臺賬中詳細記錄審查人姓名和審查內容、日期。2. 大力加強施工現場質量控制。從前幾次查處違規使用預拌混凝土案件分析,違規使用的混凝土澆筑部位多數處于地坪、墊層、找平層等非主要受力部位,表明項目承建單位片面強調成本低廉,心存僥幸,質量管理意識淡薄。各建設、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必須大力加強施工現場質量控制,確保在建項目的每一個施工部位、每一項建材使用都符合國家規范和標準。3. 堅決打擊違規使用預拌混凝土行為。各區鎮建設管理部門進一步對報建工地現場所使用的混凝土進行排查,各施工企業和建設、監理單位要對承建、參建的項目進行自查,截斷非法預拌混凝土進入報建項目工地的渠道。一經發現非法預拌混凝土進入報建項目工地,將對該項目的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及項目經理、項目總監作暫停承接業務等處理。工程建設單位和個人均可對非法預拌混凝土進入報建項目工地現象進行舉報,舉報電話:市住建局建工科57363505、57363507,建設監察大隊57363232,質監站5775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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